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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段时候,我差
被他
疯。他让我痛的几乎死去,也会温柔的抱着我晒太
,或者一脸不耐的坐在我对面写功课。我几次三番逃走,全被他捉回来打得半死,后来自杀也未成功,只能回到他
边。
那是我
过最后悔的一件事。
到时候他再想找别人,都晚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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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他
恢复,便加倍的折磨我,最狠时打断我左
,大冬天把我丢在雪地里不闻不问。我命
未死,可再见到他,他
边已经有了别的人。
可一切都和原来不同了。
无论我恨他
他,都只有他。
不过当了十年狗我都能忍,且与他相
的越来越好。他尽
与许许多多人上过床,却从没
过那些人。只要继续这样下去,等他老了,他总会发现,陪他最久的人是我。
为了继续呆在罗迅
边,我死缠烂打,无数次偷偷爬上他的床,最后连装作被他新的小情人刺伤的手段都使了
来,重病里利用他对我最后一

情,磨得他不再赶我走。
我觉得我有这个本事。
想到这里,
本夜不能寐,在
台上不停
烟。
对我十分着迷,每天翻来覆去的折腾我,见到我与别人讲话就
胡
瞪
,后来
脆将我关在他房间里,连饭都是他带上来喂我,不许我见到他以外的任何人。
再后来,罗迅的父亲、罗老爷
死于谋杀。罗迅两个弟弟都还小,他不得不挑起
国西海岸黑帮老大的担
。他初掌权,尚不能服人,又要为父亲报仇,忙的
昏脑涨,对我的看
就松了。有想取他而代之的人找到我,给我一把枪,挑拨我去杀罗迅。
许多相似的故事到这里就结束,许多故事里的人就此心灰意冷,卷铺盖回家。但我不是这许多人里的一个。
之后的事,从我这方面来说可以省略成四个字:委曲求全。
我慌忙的送他到医院,幸好还来得及救治。只是他醒来后,看我的
神里再也没有以往灼人的火光。
看他倒下那一刻,我才明白其实并非如此。
若我十几岁时有现在一半的
准,到今天一定能和
他不再对我
什么过分的事情,仿佛不再恨我、不再为我发怒,但也不再
我。
收服罗迅是我人生
等大事,可偶尔
夜梦到往事,醒来难免气馁。
我
罗迅,我就要得到他。
他也
过我,真正
的死去活来。当时我痛苦不堪的经历,现在想想,却是难得的好时光,哪像如今,他不过当我是他养的一条狗。
对罗迅开枪时,我以为我恨他。
那两年多,我的生命里没有别人,只有罗迅。